標的情況簡介:本次租賃標的為**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**、**、**、**、**、**6個車站8個便民用房的使用權招租,便民用房按現狀進行出租、現狀交付,一鋪一交?,F狀詳見預留措施表,如交付時現狀與預留措施表存在差異的,以移交時的現狀為準。標的信息詳見標的清單。 |
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:□ 是 ■ 否 |
標的物資產類型:□居住用房 □商業(yè)用房□閑置土地使用權 □其他 |
標的是否有原承租戶: □ 是 ■ 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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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 |
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|
水 |
□ 是 □ 否 □ 未安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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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 |
□ 是 □ 否 □ 未安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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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氣 |
□ 是 □ 否 □ 未安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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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 |
□ 是 □ 否 □ 未安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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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纖 |
□ 是 □ 否 □ 未安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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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線電視 |
□ 是 □ 否 □ 未安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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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|
1.租賃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(如:物業(yè)管理費、衛(wèi)生費、水電費等)。 2.承租方不得對標的進行轉租(收取轉讓費)、轉讓、轉借、分租。 3.依照房屋現狀出租。現有裝修拆除、內(外)部重新裝修及設備設施維修改造等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。重新裝修的方案需符合國家相關規(guī)定,并書面報出租人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;如未經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,出租方將有權解除租賃合同,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擔。 4.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終止合同的,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,不得拆除、毀壞設施、設備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裝修。 5.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,招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補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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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 |
承租方性質 |
□法人 □自然人 □ 其他組織 ■以上都可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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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格條件 |
詳見附件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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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(guī)定和要求 |
環(huán)境衛(wèi)生 |
承租方負責維護和繳納相關費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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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生產 |
承租方按**有關規(guī)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(包含解決安全隱患)、安全經營管理工作,并解決好環(huán)境衛(wèi)生、治安、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。 |
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(guī)定 |
用途限制 |
(一)鑒于軌道交通的特殊性、封閉性以及在消防和排煙方面的高標準高要求,便民用房內不得使用明火,不得經營產生大量油煙的采用煎、炸、炒、燒烤等方式進行現場加工的餐飲,不得經營易燃、易爆、產生嚴重噪音或嚴重異味的商品,不得經營或儲存甲、乙類火災危害性的物品;可燃性液體類物品和易燃、易爆產生嚴重噪音或嚴重異味的物品。 (二)便民用房建議用于**、**、特產店、**、蔬菜水果店、洗衣代收點、**、**、展臺、咨詢臺等服務業(yè)態(tài)。 (三)承租人參與掛牌競價或協議出租談判時應提交經營業(yè)態(tài)說明,經出租人或其管理人同意后方可開展現場經營活動;經營期間,承租人更換的新業(yè)態(tài)不在本條第二款范圍內的,應先取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。 |
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|
租期 |
□1-2年 ■3-5年 □6-10年 □10年以上 |
(一)租賃期限 1.租賃期限5年,租賃期限自各便民用房起租日起開始計算。 2.自合同生效日后3個**仍未能交付的便民用房,雙方對應的相關權利義務不產生,本合同自動解除;如若承租人仍有意愿承租租賃合同生效日起3個**未能交付的便民用房,則繼續(xù)執(zhí)行原租賃合同。 (二)經營準備期 1.經營準備期4個月。 2.針對同一承租人在同一便民用房的續(xù)租行為,不再給予經營準備期。 3.經營準備期內不計算租金,但承租人須按規(guī)定承擔經營準備期內的水費、電費等因其使用而產生的一切費用。 4.經營準備期自交付之日起計算。 |
租金掛牌價 |
詳見附件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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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金付款方式 |
□一次性支付 □按年支付 □按季支付 □按半年支付 □其他: |
詳見附件4 |
租賃押金 |
詳見附件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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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保證金 |
掛牌價首年租金20%取 |
如進入競價程序后,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。交易保證金為報名時交納且交納截止時間為掛牌截止日17:00前(以**到帳時間為準)。**有權從承租方交易的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應承擔支付于**的交易服務費用 |
其他 |
1、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,采用網絡競價方式,價高者得;2、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,經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,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。 |
報名資料:詳見附件3 |
承租方按照《**服務費標準》向**交納交易服務費 |
確定承租方后,若因交易一**雙方不按規(guī)定簽訂《租賃合同》的,產權**有權向拒簽**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。 |
信息披露期滿后,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|
(■)A.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,延長5個工作日信息披露期,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。 |
( )B.變更信息披露條件,重新信息披露。 |
( )C.終止信息披露。 |
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|
根據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及政策規(guī)定,本出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(fā)布和組織實施交易,并諾: 1、本出租方**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(包括原件、復印件)的準確性、完整性、公平性、合理性、規(guī)范性承擔責任;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(fā)布公告,信息公告期間,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,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; 2、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,并充分理解和認可,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(guī)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; 3、掛牌后,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(fā)布信息; 4、不通過其他渠道發(fā)布公告,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商標的租賃事宜。 5、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、非違章建筑。 |
保證金繳納賬號 |
開戶名:** 開戶行:**農村商業(yè)**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:**01**3925 |
附注: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證金須知執(zhí)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(1)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(2)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; (3)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。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: (1)遵守**法律,法規(guī),規(guī)章及政策和**交易規(guī)則的有關規(guī)定; (2)**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(yè)機密保密。 |
項目聯系人:** 王經理 聯系電話:** |